按照
弹簧钢工件回火后性能的要求,回火按加热温度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。
弹簧钢3种热处理回火的差别
1、低温回火
在150~250℃之间进行的回火称为低温回火,回火后的组织为回火马氏体。低温回火的目的是在保持高硬度、高强度的前提下,降低弹簧钢的淬火内应力,减小其脆性,主要用于处理各种工具、量具、冷作模具、滚动轴承以及渗碳件等。
2、中温回火
在350~500℃之间进行的回火称为中温回火,回火后的组织为回火屈氏体。中温回火后的弹簧钢具有最高的弹性极限和足够的韧性,主要用于处理各种弹簧,也可用于处理要求高强度的工件,如刀杆、轴套等。
3、高温回火
在500~650℃之间进行的回火称为高温回火,回火后的组织为回火索氏体。淬火加高温回火的热处理工艺称为调质处理。调质处理后的工件既具有较高的强度,又具有良好的塑性和韧性,即具有高的综合力学性能,故调质处理被广泛用于要求高强度并受冲击或交变负荷的重要工件,如连杆、轴等。与正火处理相比,在硬度相同的情况下,调质处理后弹簧钢的屈服强度、塑性和韧性明显提高了。
除回火温度外,回火时间对淬火钢回火后的组织与性能也有影响,它的确定原则是:在保证工件透热以及组织转变能够充分进行的前提下,还应考虑消除淬火内应力的需要。淬火钢回火后一般采用空冷,但对某些高温回火脆性较明显的合金钢,如铬钢、铬锰钢、硅锰钢、铬镍钢等,为了避免回火脆性的产生,在450~650℃之间回火后,需采用油冷或水冷,然后在较低温度补充回火,以消除快冷产生的热应力。